江塘乡集镇区外环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安徽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皖办发〔2010〕14号)文件要求,现将江塘乡集镇区外环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塘乡集镇区外环路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
项目概况:江塘乡集镇区外环路项目经县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位于X102江塘村杨湾组,终止位于集镇区朋家东屋,与X102相接。分两期实施。一期设计路线全长1532米,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二期扩建,路基宽20米,路面行车道14米,人行道4米,沥青路面并配套防护绿化、亮化等建设。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用地符合太湖县总体规划布局,符合安庆市道路发展规划要求。
目前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选线已基本确定,正在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涉及征地拆迁,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建设过程中采取相关措施将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道路沿线设置相应的噪声防治设施和安全设施等。
经初步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项目可以实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在合理经济补偿的情况是否接受项目征地和拆迁;
3、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六、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湖县晋熙镇观音路93号
电 话:0556-4248899
邮 编:246400
E-mail:1351716698@qq.com
《江塘乡集镇区外环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意见征集公告发布后,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