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太湖县多策并用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优化评标办法。对进入平台交易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且施工难度不大的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等采用综合评估法。
降低业绩设置规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不设置业绩;对无行政资质许可、资质条件须设置业绩的项目,业绩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业绩规模上限为招标项目的50%。对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合理设置企业业绩和奖项。
鼓励联合体方式投标。鼓励本地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施工项目投标。一方面可以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履约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招大引强、强强联合,为本地企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